抖音商品中文标识与标签制作规范指南
分类:规则解读 发布时间:2024-08-27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除虚拟商品以外的所有实物商品。
二、【发布要求】
商家须遵守《商品信息发布规范》中的相关要求,同时将商品中文标签标识内容发布至商详页底图位置,具体品类标识标签内容如下:
2.1 食品类
预包装食品(有SC)
商品标签应符合 《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 (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具体参考以下模板:
食用农产品(无S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具体参考以下模板:
2.2 纺织品类
根据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需要涵盖以下内容: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使用和贮藏注意事项(可根据产品特征自行进行选择是否需要标注),具体参考以下模板:
2.3 鞋靴类
根据QB/T 2673-2013鞋类产品标识,需要标注以下内容:
1)每只鞋上至少标注商标或者企业名称和鞋号、货号;
2)内包装(含吊牌):至少标注产品名称、鞋号、材质,产地、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三包规定、执行标准、生产日期、颜色、货号和质量等级;
3)外包装:至少应标注商标或企业名称和联系方式、产品名称。
友情提醒:具体每种鞋的标识还应结合产品标准规定进行标注,具体参考以下模板:
2.4 箱包类
根据箱包产品标准需标注:商标、品名、货号、规格、等级、面料里料、执行标准、厂名、厂址、联系方式,具体参考以下模板:
2.5 玩具类
根据GB/T 5296.5-2006《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规定:儿童玩具的标识信息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标准编号、年龄范围、安全警示、安全使用方法及组装图、维护和保养、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等,毛绒布制玩具还应标明材质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具体参考以下模板:
2.6 化妆品类
根据GB 5296.3-2008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规定,化妆品中文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应包含化妆品的名称、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净含量、化妆品成分表、保质期,另外:
1)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的产品应标注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
2)特殊用途化妆品品应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号;
3)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注进口化妆品备案文号;
4)凡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有要求或根据化妆品特点需要时,应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标注安全警告用语。安全警告用语应以“注意:”或“警告:”等作为引导语;
5)必要时,应标注化妆品的使用指南或使用指南图示;
6)必要时,应标注满足保质期或限制使用日期的贮存条件。具体参考以下模板:
2.7 消毒用品类
根据卫监督发〔2005〕426号《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规定,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关内容应当真实,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并符合下列要求:
1)应采用中文标识,如有外文标识的,其展示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产品名称应当符合《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应包括商标名(或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有多种消毒或抗(抑)菌用途或含多种有效杀菌成分的消毒产品,命名时可以只标注商标名(或品牌名)和属性名。
3)消毒剂、消毒器械的名称、剂型、型号、批准文号、有效成分含量、使用范围、使用方法、有效期/使用寿命等应与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或备案时的一致;卫生用品主要有效成分含量应当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的范围。
4)产品标注的执行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国产产品标注的企业标准应依法备案。
5)杀灭微生物类别应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表述;经卫生部审批的消毒产品杀灭微生物类别应与卫生部卫生许可时批准的一致;不经卫生部审批的消毒产品,其杀灭微生物类别应与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一致。
6)消毒产品对储存、运输条件安全性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在产品标识中明确注明。
7)在标注生产企业信息时,应同时标注产品责任单位和产品实际生产加工企业的信息(两者相同时,不必重复标注)。
8)所标注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应为实际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9)其他要求:
①消毒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应当印有或贴有标签,应清晰、牢固、不得涂改;
②消毒剂、消毒器械、抗(抑)菌剂、隐形眼镜护理用品应附有说明书,其中产品标签内容已包括说明书内容的,可不另附说明书;
③各类产品的外包装、最小销售包装及说明书具体标识内容应以《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规定为准;
④洗手液:宣称消毒杀菌功效,应按消毒类商品标签标识要求执行;未提及以上功效,按化妆品标签标识要求执行;
2.8 驱虫用品类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宣称有“杀虫”、“驱蚊”、“杀蚊”功效的产品均属于卫生用农药的管理范畴。杀虫类产品、驱蚊类产品标签上需有农药三证,即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标准
1)农药登记证:卫生用农药登记证号以WP开头;
2)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号以HNP开头,农药生产许可证书号以XK开头;而进口农药则没有农药生产许可证号,但是需有标注境外生产地以及在中国设立的办事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3)质量标准证:农药质量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其证号分别以GB或Q等开头,进口的农药也应该符合产品质量标准;
2.9 电子电器类
根据GB 5296.2-2008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规定:
1)产品上需要标注: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安全指标、图形符号、安全警示、制造商的名称、生产日期。
2)产品销售包装上需要标注: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色别指示、包装外形尺寸、产品毛重、储运标志、包装开启指示、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编号。
3)使用说明书需要标注的内容: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性能特点、产品部件介绍、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保养和维护、安放和安装、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执行标准编号、生产许可证和编号、其他要求。
三、【违规处理】
3.1 商家在上述类目发布商品时,未将商品中文标签标识内容发布至商详页底图位,平台将依照将依照《【商家——滥发信息】细则》进行处理;
3.2 商家发布在商详页底图的商品中文标签,如未能符合上述要求的,平台将依照《【商家——商品标识标志不合格】细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