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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旗舰店商家考核规范全解析

分类:规则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24

  第一章 概述

  1.1 目的及依据

  为保障平台(域名为jinritemai.com)健康发展,促进平台与商家共同成长,持续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品牌和服务,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电子商务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招商标准及入驻规范》之规定,特制定《旗舰店商家考核规范》。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平台内的旗舰店商家(不含官方旗舰店)、因考核不达标被从旗舰店降级的商家。

  1.3 效力级别

  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平台规则尚无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或相关协议处理。

  第二章 实施细则

  2.1 考核对象

  1、平台内旗舰店商家均需参加其店铺所处阶段的考核,且需符合对应考核标准,如未达标,将被从旗舰店降级为专卖店。

  2、因考核不达标被从旗舰店降级的商家可继续参加考核,次月的月度考核达标后,可选择申请升级为旗舰店。如未达标,将继续维持现有店铺类型状态。

  2.2 考核周期

  2.2.1 试运营考核

  新入驻的旗舰店商家都需经历试运营考核,考核时长为成功入驻的第二天起为期30个自然日。

  2.2.2 免考期

  通过试运营考核后,商家将进入免考期内,在此期间,商家的指标情况不予以考核。免考期的范围为通过试运营考核的当天至当月月底。

  2.2.3 正式考核期

  通过试运营考核、免考期的商家,以3个自然月为一个考核周期实行循环制,一个考核周期结束,自动进入下一考核周期。

  2.3 考核标准

  2.3.1 考核指标及其定义

  (1)30日平均商家体验分:反映店铺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指标,由商家近30天内的【商品体验】、【物流体验】及【服务体验】构成。(本考核取该商家的30天平均体验分,即过去30天每日体验分的平均值,体验分相关规则可查看:《商家体验分规范》)。

  指标查看路径:【抖店后台-电商罗盘-服务-商家体验分】

  (2)支付GMV:店铺考核当月(一个自然月)支付成功的订单金额汇总

  (3)支付订单量:店铺考核当月(一个自然月)支付成功的订单数

  2.3.2 考核达标

  (1)试运营考核达标要求:试运营考核期结束时的30天平均体验分≥目标值。

  注:目标值以【抖店后台-店铺成长-旗舰店考核】系统页面为准,根据抖音电商内所有商家的平均指标情况制定

  (2)正式考核期达标要求:一个考核周期内(3个自然月)至少2次月考核达标。月考核达标指店铺月底考核需同时达到下述两个指标要求:

  30日平均商家体验分≥当月店铺考核目标

  GMV或订单量≥当月店铺考核目标

  注:目标值以【抖店后台-店铺成长-旗舰店考核】系统页面为准,根据抖音电商内的相同主营类目下所有商家的平均指标情况制定。

  2.4 考核结果

  2.4.1 店铺降级

  (1)旗舰店在试运营考核阶段(入驻当天之后的30个自然日)考核未达标时,将于次日(入驻当天之后的第31天)被执行降级专卖店处理。

  (2)旗舰店在正式考核期内考核未达标时,将在考核确认不达标的次月2号被执行降级专卖店处理。

  2.4.2 店铺升级

  已降级店铺仍继续考核,如果在后续的月度考核中,达标1次或连续达标3次,即可申请恢复为旗舰店。

  (1)首次降级:一次月度考核达标即可升级

  (2)非首次降级:连续3次月度考核达标可升级

  2.4.3 其他说明

  当商家经营的店铺类型发生变更(包含考核不达标从旗舰店降级和降级商家考核达标的升级两种情形)后,存在以下相关影响:

  店铺命名规范需要符合对应店铺类型的命名规范要求。详情可参考:店铺命名规范。

  店铺绑定的认证企业号、店铺形象号、店铺人设号等号的命名规范需符合对应店铺类型的命名规范要求。详情可参考:店铺命名规范、店铺授权号类型及命名规范。

  对店铺类型仅允许旗舰店经营要求的类目/品牌,在店铺类型降级期间,不可发布对应类目/品牌的商品。有旗舰店经营要求的类目/品牌,具体可见“各行业的行业管理规范及品类管理规范”。

  除上述相关影响外,店铺由旗舰店降级后,平台将依据与降级后店铺类型有关的规则对店铺进行管理。

  若商家收到涉及侵权、售假、虚构或夸大产品功效、所售商品抽检不合格等违反法律法规的处罚,及涉及监管处罚、重大负面舆情时,平台有权在处以罚单的同时,对其进行旗舰店降级处理。

  如商家服务能力、经营状态持续不佳,包括但不限于体验分低、经营指标达不到旗舰店要求等,平台有权对店铺采取即时降级处理。

  第三章 附则

  3.1【生效时间】本规则于2022年7月15日首次生效,于2023年11月10日最新修订生效。

  3.2 平台有权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若商家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可通过平台指引申请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3.3 平台商家的相关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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