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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电商《缺重包退服务条款》

分类:规则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25

  1. 服务内容

  1.1. 缺重包退服务(或称“本服务”):指商家承诺,消费者在拼多多购买带有“缺重包退”服务标识的商品后,若收到的商品出现缺斤少两情形,且消费者在服务有效期内通过“收到商品少件、破损或污渍”原因发起退款申请的,商家应(1)在申请发起后的36小时内有效响应消费者发起的退款申请(商家与消费者就处理方案达成一致协议则视为有效响应),且(2)若消费者提供有效凭证的,商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根据实际情况为消费者提供退款处理的服务。

  1.2. 服务有效期:自订单对应的物流单号在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签收时间起24小时(含)内。

  1.3. 缺重包退服务的履行条件包括(须全部满足):

  1.3.1. 订单商品带有“缺重包退”服务标识;

  1.3.2. 消费者收到的商品出现缺斤少两的情形;

  1.3.3. 消费者在服务有效期内发起退款申请;

  1.3.4. 消费者以“大小/规格/重量等与商品描述不符”为原因发起退款申请;

  1.3.5. 消费者提供未经涂改、未有增删、无任何编辑痕迹的有效凭证,凭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不要求同时具备):

  (1) 图片凭证:所收到商品的称重实拍图,以及所收到的商品整体实拍图(所有商品放在一起整体拍照)。

  (2) 快递凭证:对应快递公司出具的可证明消费者收到商品时商品已存在缺斤少两情形的书面凭证。

  2. 加入服务

  2.1. 商家发布商品时选择“缺重包退”服务选项,或者在店铺页面、商品页面等处实际使用“缺重包退”服务标识的,即承诺就带有“缺重包退”服务标识的商品根据本服务条款的规定向消费者提供本服务。

  2.2. 若拼多多平台相关规则或者商家与拼多多签署的其他协议规定商家必须提供缺重包退服务的,则商家在发布商品时必须选择“缺重包退”服务选项。

  3. 退出服务

  3.1. 商家可根据自身情况对单个商品停用缺重包退服务,但应继续就服务停用前消费者已下单的订单提供本服务。

  3.2. 尽管有上述规定,若拼多多平台相关规则或者商家与拼多多签署的其他协议规定商家必须提供缺重包退服务的,则商家不得停用或退出本服务。

  4. 消费者保障

  4.1. 若商家未根据本服务条款的规定履行缺重包退服务的,拼多多有权要求商家作出合理解释及/或提交相应的凭证,并对商家的违约情况独立作出判断,商家应配合拼多多提出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解释及/或凭证。如拼多多认定商家违背或未按时履行本服务条款规定的缺重包退服务承诺的,拼多多有权支持并执行消费者的退款申请(相应金额从商家店铺保证金及/或货款余额中扣除),同时,拼多多有权对商家采取违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商品、店铺的各类限制措施。

  5. 特别说明

  5.1.拼多多有权根据商家店铺运营和服务质量、商家履约情况、商品所属行业和分类等因素,决定商家的店铺或商品是否支持选择缺重包退服务选项(包括随时清退既有的适用缺重包退服务的店铺或商品),具体以商家后台相应面显示为准。

  5.2. 本服务所涉及退款原因的具体文案可能不时进行调整,具体以申请退款页面显示为准。

  5.3. 本服务条款未涉事宜,适用平台协议及平台其他规则。


标签: 消费者保障 缺重包退 拼多多电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