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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小店“假一赔九”服务规则》修订公告

分类:规则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17

  为提供更加优质的权益保障体验,强化消费者购买全过程的权益保障感,快手小店现对《快手小店“假一赔九服务规则》进行修订。核心调整:“假一赔九”服务正式升级为“假一赔十”服务。

  第一章 概述

  1.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在快手小店发布的带有“假一赔十”服务保障的商品。

  1.2 定义

  1.2.1 “假一赔十”服务是指:商家承诺当消费者购买其店铺内含有“假一赔十”标识的商品后,在收到货后若确认该商品为假货,商家需退回该商品价款并赔付十倍价款金额。商家未按承诺赔偿的,平台将从商家保证金或商家其他款项扣划对消费者进行赔付;

  1.2.2 本规范“假货”仅指假冒注册商标、盗版商品及假冒材质(仅针对珠宝玉石行业)成分的商品的情形;

  1.2.3 “价款”指订单商品实际支付金额,即扣除运费、优惠券、折扣等价格后,消费者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款。

  第二章 服务细则

  2.1 服务条件

  2.1.1 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带有“假一赔十”标识;

  2.1.2 消费者于签收货物后【7】个自然日内向客服申请,说明“假一赔十”诉求;

  2.1.3买家发起“假一赔十”申请后在【14】个自然日内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证明商品存在存在“造假”情形。

  2.1.4 消费者应当对所购商品为“假货”提供合法有效的举证,有效举证包括但不限于:品牌方出具的假冒品牌/盗版鉴定报告、国家司法、执法机构出具的假货判定证明。

  2.2 服务限制

  当消费者提出“假一赔十”服务申请时,由平台判断或商家证明消费者属于但不限于以下场景时,平台有权驳回该诉求:

  2.2.1 消费者为品牌权利人或疑似为品牌权利人;

  2.2.2 消费者要求供货商制假、售假;

  2.2.3 消费者非以生活消费为目的生成的订单;

  2.2.4 商品疑被消费者调换的;

  2.2.5 依据当前证据,平台难以判断认定商家需要履行“假一赔十”服务承诺的。

  2.3 适用类目

  本规则适用于在小店平台经营的所有商家,除生鲜/虚拟商品/绿植花卉等特殊类目外已开通假一赔十服务的商品。

  第三章 平台审核

  3.1 如商家拒绝履行“假一赔十”服务的,消费者可申请快手小店介入。在收到消费者的介入申请后,快手小店有权要求交易双方提供必要证明,并以普通非专业人士的身份对交易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判定和协调。

  3.2 如快手小店认定买家提交的鉴定报告不足以证明商品存在造假情形的,可直接驳回买家申请。

  3.3 如快手小店认定买家提交的鉴定报告可初步证明商品存在造假情形的,将通知商家在7个自然日内提供该商品的相关证明文件。快手小店将在商家举证期限届满之日起根据买家及商家提供的材料对商品是否存在“造假”情形进行认定:

  (1)如快手小店认定商品存在“造假”情形的,买家须将发起申请的货品寄到平台指定地址,商家需向买家履行“假一赔十”承诺,同时,买家退货产生运费及鉴定报告对应的鉴定费由商家承担;

  (2)如快手小店无法认定商品存在造假情形的,快手小店有权驳回买家申请。

  第四章 商家服务要求

  4.1 商家应当履行“假一赔十”服务承诺但未履行的,平台有权从商家保证金或货款中扣划相应退款和赔付金额,赔付给消费者;保证金不足赔付的,快手小店将通知商家补足保证金,快手有权暂停商家货款结算直至商家前述“假一赔十”承诺履行完毕之日为止;

  4.2 消费者申请平台介入后,有举证义务。所有凭证需未经涂改、未有增删、未经任何编辑等痕迹,否则视为无效凭证;

  4.3 商家履行“假一赔十”赔偿义务后,并不免除商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付标准高于平台规则赔付标准的,消费者就赔偿不足部分可通过法律途径继续向商家追偿。

  第五章 违规处理

  平台判定商家应当按照本规范履行服务承诺但未履行的或经平台判定商家售卖假货属实的,平台有权按照《【出售假冒商品】实施细则(商家)》“违规处理”和【商品质量问题】实施细则(商家)中“规处理及对应违规情节的考虑因素”对其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6.1 平台有权对本规范进行不定期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本规范内容即告生效。

  6.2 平台商家的相关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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