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书评论违规是什么意思?怎么才能不违规?
分类:规则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08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目的
为保障评价内容能真实反映商品或服务的客观情况,为消费者购买决策及商家经营提供相对可靠的依据,维护商家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小红书平台经营秩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小红书平台内的所有消费者及入驻小红书的所有商家。
第三条 相关定义
(1) 评价:指消费者基于真实的交易在交易成功后指定时间内对商家提供的商品及/或服务做出的公正、客观、真实的评价。
(2) 评价内容:包括“订单评分”、“评论内容”和“晒单”。
1、 订单评分:指消费者针对订单商品、物流服务、客服态度给出的评分;评分有好评(4-5星)、中评(3星)和差评(1-2星)三个等级。
2、 评论内容:指消费者通过文字的形式对订单商品或者服务给出的评价内容。
3、 晒单:指消费者通过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形式对订单商品或者服务给出的晒单评价。
(3) 不合理评价:指消费者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评价,使用侮辱性、诽谤性语言进行评价,作出明显违背事实的评价,或者作出无实际参考意义的评价。
第二章 评价管理及要求
第四条 评价原则:为确保评价内容能为消费者购买决策及商家经营提供可靠的依据,交易双方发布评价应当客观、真实、合法,与交易的商品或服务具有关联性,且不得利用评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 评价时效:消费者可在订单完成后的180天内对订单进行评价。
第六条 评价生效时间与评价修改:评价审核通过后,评价即时生效;订单评价后评分和评价内容不支持删除和修改,晒单支持修改和删除。
第七条 店铺回复
(1) 店铺回复定义:指商家针对消费者的评价内容进行提示、说明、解释、解答等内容。
(2) 店铺回复条件与限制:店铺回复审核通过后,即时生效;商家针对评价内容、晒单可以进行回复,不可以对订单评分进行回复。
第八条 评价与店铺回复内容
消费者发布的评价内容、晒单和商家回复中不得出现法律法规、社会道德、平台规则不允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涉及政治、反动言论、赌博、传销、迷信、毒品、诱导/教唆违法犯罪、传授犯罪方法或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政治与社会稳定的评价/回复;
(2) 涉及散布淫秽色情/血腥暴力恐怖等低俗信息、渲染低级趣味等庸俗/媚俗信息的评价/回复;
(3) 涉及宣扬消极观念、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不良信息的评价/回复;
(4) 涉及侮辱/诽谤、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知识产权等或其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评价/回复;
(5) 含有病毒或其他恶意扣费代码的网页或软件内容的评价/回复;
(6) 评价与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无关的评价/回复;
(7) 泄漏他人信息的评价/回复;
(8) 利用评价发布第三方链接的评价/回复,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商品链接、联系信息、二维码等;
(9) 以物质或金钱承诺等为条件鼓励、诱导消费者进行“好评”的评价/回复,包括但不限于:全五星返现、好评返现、好评免单、好评返红包、好评返优惠券等;或通过向消费者拨打电话、发送短信或其他信息来诱导好评;
(10) 消费者、同行竞争者等被发现以给予低分、负面评论等方式谋取额外财物或其它不当利益的恶意评价行为(包括商家自行或通过他人实施的);
(11) 虚假交易、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等违规行为所涉及的交易的评价/回复;
(12) 其他涉嫌违法违规或有违社会道德规范的、侵犯平台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评价/回复。
第三章 评价/回复申诉处理
第九条 若商家发现消费者违反本规则规定进行不合理评价行为,商家可向平台发起申诉,平台将根据商家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经平台判定此不合理评价申诉通过时,根据不同申诉场景,平台有权屏蔽该评价。如因商家商品、服务、履约、售后等环节导致消费者体验不好产生的差评,平台不予处理。
第十条 不合理评价申诉场景
(1) 涉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政治与社会稳定;
(2) 涉低俗、媚俗、不良信息;
(3) 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4) 涉侮辱、辱骂或污言秽语;
(5) 涉泄露他人信息;
(6) 利用中差评骗赔;
(7) 利用中差评谋取不正当售后;
(8) 消费者操作失误或同意屏蔽/删除;
(9) 交易已取消;
(10) 同行恶意竞争;
(11) 报复性下单给中差评;
(12) 买A评B或图文不符;
(13) 违背产品功能;
(14) 签收前评价商品质量问题;
(15) 虚假评价商品错发/漏发;
(16) 其他类型虚假评价;
(17) 广告评价;
(18) 恶意对比或导流;
(19) 凑字评价;
第十一条 申诉条件
(一)商家仅可针对店铺订单产生的评价进行申诉。
(二)针对同一个评价内容,商家只有一次申诉的机会,如证据不全或无法证明为不合理评价的,平台将有权驳回该申诉,且不支持再次发起申诉。
(三)商家申诉时间应在消费者作出评价的30天内发起申诉,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诉的,平台将不予受理。
(四)商家对不合理评价进行申诉,需按照小红书平台的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平台聊天记录、图片、链接等。如认定商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小红书平台将按照 《小红书平台管理总则》和《小红书第三方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举证要求
不合理评价申诉的举证材料要求,可通过“商家课堂-帮助中心-平台秩序-处罚申诉”路径查看
第四章 违规处理
第十三条 平台会对消费者评价、商家回复等内容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审核,若平台发现评价/回复内容违反平台规则的,平台有权对不合理评价进行屏蔽处理,同时,针对违规消费者,平台有权视情形采取屏蔽评论内容、限制评价、限制购买行为、关闭账号等处理措施;针对违规商家,平台有权根据《小红书平台管理总则》和《小红书第三方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视情形对商家店铺采取商品下架、禁止上新、禁止提现、扣除保证金、冻结店铺、清退等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 商家须及时妥善回复消费者的负面评价,且不得骚扰或威胁消费者删除差评,否则平台将按照《小红书平台管理总则》和《小红书第三方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对商家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因消费者或商家违反本规则规定,导致平台遭受损失的,平台有权要求商家或消费者赔偿因此给平台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因此需要赔偿的损失、行政机关的罚款、律师费、公证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