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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书第三方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

分类:规则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29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维护小红书平台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小红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商家店铺的规范化运营,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小红书店铺服务协议》、《小红书第三方商家管理总则》,制定本管理规则(下称“本规则”)。本规则阐述之条款和条件,是《小红书店铺服务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小红书店铺服务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小红书平台商家。

  第三条 效力级别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小红书将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的约定、消费者和商家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平台记录的相关信息等做出判断并依据相关规则严格执行。小红书商家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本规则适用于小红书平台所有类型商家,除非另有规定。

  第二章 违规行为及处罚

  第四条 严重违规定义

  是指商家涉嫌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实质违反服务协议及小红书平台规则约定,严重侵犯其他商家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小红书经营秩序的违规行为。

  第五条 严重违规情形

  (一)出售假冒商品:是指商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商家在售商品非原厂正品,包括但不限于侵权产品、假冒产品等。

  经平台认定为“情节一般”:扣30至50分,平台有权冻结相关商品并退还消费者货款,限制店铺资金提现直至商家提供能证明疑似假货商品为正品的资质、证明材料或采取其他平台认为必要的处理措施,详见《小红书出售假冒商品处理规则》。

  经平台认定为“情节严重”:扣100分并清退店铺,退还消费者货款并按照消费者实付金额进行三倍赔偿(如商家对消费者有其他更高假货赔付承诺的,以最高赔付为准)或采取其他平台认为必要的处理措施,详见《小红书出售假冒商品处理规则》。如该店铺所属商家在小红书平台还运营其他店铺,平台将对其他店铺进行抽检,如其他店铺出现售假,将直接清退该商家及其所有入驻店铺。

  (二)出售二手/翻新商品:是指商家出售二手/翻新商品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翻新品、二次包装产品等。确认出售二手/翻新商品的,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扣100分。

  (三)提供虚假材料:商家向小红书提供伪造、变造的商家资质、商品资料或申诉的相关证明材料。平台有权视违规情节对违规商家采取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扣违规分100分、商品下架、冻结店铺、限制店铺资金(包括货款、店铺保证金等,下同)提现、扣除店铺资金、清退商家等。如该店铺所属商家在小红书平台还运营其他店铺,平台将对其他店铺进行抽检,如其他店铺出现材料造假行为,平台将直接清退该商家及其所有入驻店铺。

  (四)商品质量不合格:指商家商品品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平台相关管理要求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政府主管部门抽检、小红书平台抽检、消费者投诉等。小红书有权依据《小红书平台商品抽检管理规范》对不合格的商品及对应商家进行相应处置,同时对多次违规的店铺进行违规扣分处理,处理标准如下:

  1、商品缺陷分类标准

  分类原则:平台按照不同的商品种类,根据商品描述不符或抽检不合格的程度,对缺陷情形进行分类,并进行相应的商品处置。

  2、违规处置与分级

  平台按照商品缺陷类别以及商家累计违规次数,界定具体违规级别,并对商家和/或其店铺作出对应处置

  分级原则

  违规处置

  (五)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是指商家出售未经正常中国海关报关程序的进口商品。涉嫌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对涉嫌未经报关进口的商品予以冻结处理。确认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每次扣100分,情节严重者,清退店铺。

  (六)盗用他人账户:是指商家盗用他人小红书账户,涉嫌侵犯他人相关信息、财产权的行为。确认盗用他人账户的,每次扣100分,直接清退商家及其所有入驻店铺。小红书收回被盗账户并使原所有人可以通过账户申诉流程重新取回账户。

  (七)骗取他人财物:是指商家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冒用、利用小红书平台名义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确认骗取他人财物的,每次扣100分,直接清退商家及其所有入驻店铺。

  (八)恶意骚扰:指商家采取恶劣手段对他人实施骚扰、侮辱、恐吓等,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商家在沟通过程中嘲讽、挖苦、诽谤、诋毁、谩骂、骚扰消费者或者在消费者相关笔记中以及评价回复中使用任何形式的有人身攻击、侮辱性等不文明的语言,每次扣25分;

  2、因恶意骚扰导致消费者发起外部投诉(包括但不限于315、媒体、市监局等),给平台声誉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每次扣25分;

  (九)滥用信息:指商家未按平台规则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滥用平台社区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在用户笔记的评论中发布广告信息(发布商品信息为解答用户问题的不算违规),通过不正当的方式针对社区笔记或账号“关注数”、“赞”、“评论”、“收藏”数据进行造假或者作弊,或故意将与笔记无关的商品绑定在笔记中,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的行为;

  2、滥用关键字或商品别名:是指发布商品或信息时,故意使用错误或重复的关键字和商品别名(不包括品牌名称),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确认滥用信息的,每件违规商品扣5分,批量违规一次性扣25分。且小红书有权冻结商家所发布的违规商品及相关信息,情节严重的冻结店铺,并视整改情况判定是否解冻商品及店铺。再次涉及严重滥用信息的店铺直接清退。

  (十)泄露他人信息:是指商家未经允许泄露、出售、散布消费者个人信息或不正当使用个人信息或因未对个人信息安全做有效的保护措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或人身权的行为。确认泄露他人信息的,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确认商家泄露他人信息的,平台有权要求商家对因信息泄露造成的消费者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商家需额外支付违约金20万元人民币。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商家未经允许向非消费者本人披露消费者的订单信息等;

  2、商家基于非真实交易目的发布商品,并以此获取消费者信息进而泄露的;

  3、因商家在员工管理、账号管理、系统安全等方面存在过失而导致他人信息泄露的。其中,过失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家店铺内部缺乏基本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员工管理不善、系统存在明显的信息泄露风险。

  (十一)扰乱市场秩序:是指商家通过不正当方式,刻意规避小红书平台规则或市场管理措施,扰乱和破坏公平竞争、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侵害其他商家权益或对平台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诋毁小红书品牌形象或者小红书平台上其它任何商家、品牌、产品的形象;

  2、 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或使用小红书官方资源;

  3、商家发布或推送的内容会导致消费者误认为是小红书官方行为的;

  4、泄露小红书的任何商业秘密及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家与小红书签订合同以及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与小红书相关的决策、计划、技术和数据等;

  5、以任何方式损坏或破坏小红书商家后台等系统,使其不能运行、超负荷运行或干扰其他使用方,或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访问任何与小红书商家后台关联的所有账户、计算机系统和网络的行为;

  6、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小红书账户;或通过已注册的小红书账户,滥用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小红书运营秩序的行为;

  7、消费者在小红书平台下单后,商家在其他电商平台下单并发货至消费者;确认扰乱市场秩序的,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且小红书有权取消或收回商家获得、使用的不当利益。

  (十二)虚假交易:是指商家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在小红书平台的商品销量或店铺排名以获取虚假好评、虚假商品销量、虚假信用评价,或商家规避平台规则,利用平台规则漏洞、系统漏洞等方式,套取补贴、退货款或其他款项以获取不当利益,恶意损害小红书平台、其他商家或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对于出现虚假交易的商家,小红书每次扣【 10 】分,情节严重的,扣【 25 】分。同时,小红书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处理措施:

  1、冻结店铺资金账户,限制资金提现,扣除店铺保证金,延期结算货款;

  2、对店铺功能予以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下架等;

  3、单方面解除协议,终止合作;

  4、其他平台认为必要的措施。

  小红书平台有权随时对商家的交易行为、交易数据和信息进行查阅、监测,有权根据用户数据及普通人的正常消费习惯、快递物流行业交易习惯、生活常识等因素单方认定商家是否构成虚假交易或存在其他违约违规行为。如发现商家交易行为、交易数据等存在任何异常,小红书平台有权质疑并要求商家提供合理解释,商家有义务在平台指定期限内对交易异常现象进行说明。

  小红书依据本规则对商家进行违规处理的,有权视情况对违规商家所在关联圈内的关联店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商家行为构成犯罪的,平台还有权向公安部门报案并进一步追究商家的刑事责任。

  (十三)虚假宣传:是指商家利用广告或其他宣传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发布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保健食品等超范围宣传,如商品的国食健字批文上的功效为提高免疫力,但实际宣传为提高免疫力和降血压;保健食品通过成分明示或暗示未被批准的功效或适用人群;

  2、普通食品宣传功效的,如普通食品直接宣传或通过材质成分明示或暗示治疗治愈或保健功能;

  3、虚假健字号的,如膳食营养补充剂宣传虚假健字号(蓝帽子);

  4、商品优惠活动与实际不符的,如商品宣传下单五折,实际购买折扣不符;

  5、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词语的,如商品描述中出现“最高级”、“国家级”、“最佳”、“顶级”等绝对性词汇;

  6、宣传的规格参数材料等与实际不符的,如商品宣传净重100g,实际重量为80g;或宣传商品转速为2900RPM,实际转速为2300RPM;

  7、引用无法证明的文献资料等数据宣传的,如商品为纳豆,商品描述中宣传世界卫生组织研究出纳豆激酶具有预防中风,高血栓,高血压等功效;

  8、广告法禁止的其它情况。确认为虚假宣传的,每次扣25分。冻结商家所发布的虚假宣传商品及相关信息,情节严重的冻结店铺。

  (十四)发布非约定商品:是指商家通过小红书平台发布或出售未经平台允许的品牌的商品,或商家资质不具备该商品经营权,发布超范围经营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商家发布或出售未经平台允许的商品(包括品牌和经营范围);

  2、商家发布或出售的商品与实际售卖的商品品牌不一致的;确认发生上述违规行为的,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扣100分,且小红书将对商家所发布的非约定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或下架处理。

  发布非约定商品与错放类目商品的区别是什么?举例说明:商家在平台经营A类目/品牌,并未申请开通B类目/品牌(无相关资质或资质未提交申请),在A类目/品牌下发布了B类目/品牌商品,是发布非约定商品;若商家在平台经营A类目和B类目,将B类商品发布在A类目下,属于错放类目。

  (十五)不正当牟利:是指商家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商家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套取可在小红书使用的礼券或小红书发放的礼券,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且小红书有权作废商家未使用的礼券并向商家追偿与其已使用礼券金额等额的钱款;

  2、商家或商家工作人员向小红书员工及关联人士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礼品、样品或其他商品、娱乐票券、会员卡、货币或货物形式的回扣、回佣、就业或置业、商家付款的旅游、宴请、借款、商业机会及个人服务等,每次扣100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不正当谋利行为:

  1)商家之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工作人员为小红书工作人员的,每次扣100分;

  2)商家之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工作人员为小红书工作人员之关联人士且该小红书工作人员未向小红书如实提前申报或备案的,每次扣50分。若有利用小红书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条件的谋利行为的,每次扣100分;

  3)商家向小红书工作人员或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谋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但由于商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不正当谋利未遂的,每次扣25分。

  商家有上述不正当谋利行为的,无论是否获得利益,小红书有权不向其提供任何资源或服务。

  (十六)发布违禁商品或信息:是指商家发布国家禁止出售的商品或信息,确认发布违禁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扣100分,小红书有权删除违禁商品或信息。其中商家发生下述第1、2、6条规定的行为时,每次扣100分,平台将直接清退店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发布仿真枪、军警用品、危险武器类商品;

  2、发布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毒品类;

  3、发布商品含有政治敏感等信息;

  4、发布商品含有色情低俗等信息;

  5、发布涉及人身安全,隐私类商品;

  6、发布非法服务、票证类商品;

  7、发布其他国家明令禁止或未经平台允许的商品或信息。

  (十七)不配合平台管理:是指商家在日常运营中不配合平台管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骚扰、谩骂、恐吓平台工作人员,散播恶意攻击平台的消息等情形;

  2、多次违反“一般违规行为”条款的行为;

  3、非常严重的违反“一般违规行为”条款的行为;

  4、未按平台要求时间更新、提交符合平台要求的最新资质的;

  5、因商家行为引发行政机关调查或法律诉讼的,若商家存在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或怠于处置、消极应对、拒不配合提交相关资料等情形;确认不配合平台管理的,每次扣25分。

  (十八)价格欺诈:指商家以欺骗性的手段设置商品特价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

  2、销售商品时提供赠品的,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

  3、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原价是指本次降价前7日内在小红书平台成交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7日内没有交易价格,则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4、特价商品的价格等于或高于经营活动前七日内在小红书平台所成交的最低交易价格的;

  5、商品原价未根据商品的实际吊牌价格或价格标示进行设置;

  6、商品的限时特价设置必须提交特价时间,特价时间1个月内超过15天;

  7、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或其他价格欺诈手段;

  8、广告法禁止的其它情况。若商家违反上述规则,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扣50分。

  (十九)商家的小红书号违反《小红书社区公约》、《小红书社区规范》发布内容(非店铺内容),平台将根据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对店铺进行扣除严重违规10分、15分、25分、50分、75分、100分或者关店清退的处理。

  (二十)商品超过规定保质期,每次扣50分;(以订单签收时间判定)

  第六条 一般违规定义

  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第七条 一般违规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发布商品信息错误:是指商家未按平台规则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但未构成虚假宣传或滥用信息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商品信息中缺少标题、主图,或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

  2、商品标题、图片、物流方式、价格、基本信息、运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

  3、商品标题等信息与本商品无关的;

  4、所发布的商品与类目、品牌、型号等关键属性不符的;

  5、商品标题、图片、主要参数、标识标志、条形码等信息未按照《小红书商家商品发布规范》以及其他相关规则发布的;

  6、商品的退换货服务未按照《小红书第三方商家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范》进行设置的;

  确认发布商品信息错误的,每件商品扣5分,批量违规一次性扣25分。且小红书有权冻结信息错误商品,并视整改情况判定是否解冻。

  (二)发布不当营销类信息:是指商家在店铺页面、商品详情页面、活动页等页面中出现,或者利用短信,或在实物包裹中包含等形式推送以物质或金钱承诺为条件,鼓励、引导消费者发布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笔记内容的信息。确认发布不当营销类信息的,首次予以警告,之后每条违规信息扣1分,批量违规一次性扣15分。且小红书有权冻结展示不当营销类信息的店铺、商品、活动页直至确认违规信息已清除。

  (三)发布或推送第三方信息:是指商家在小红书平台发布第三方信息或在实物包裹中包含第三方信息的宣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商品、活动、店铺页面发布非小红书购物链接或未经小红书许可的第三方链接、银行账号、支付账号、二维码、含第三方信息的图片、客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实体店地址及未经小红书备案许可的其他信息等;

  2、在商品包裹中放入带有非小红书购物链接、好评卡片或未经小红书许可的第三方链接、银行账号、支付账号、二维码、客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实体店地址及未经小红书备案许可的其他信息等内容的宣传物品。

  3、确认发布或推送第三方信息的,每次扣15分;如发布或推送第三方平台信息目的为引导消费者在小红书以外进行交易的,每次扣25分。且小红书有权冻结展示第三方信息的店铺、商品、活动页直至确认违规信息已清除。

  (四)重复铺货: 是指同一商家在其运营的同一或多个店铺中发布完全相同或重要属性相同的商品两件(含)以上。

  确认重复铺货的,每次扣5分,且小红书有权保留销量最高的一个商品,冻结其他重复商品;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5分,并限制商家创建新品,冻结其相关店铺内所有待售商品。

  (五)违背承诺:是指商家未按照承诺或小红书平台规则向消费者提供以下服务,妨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发生交易纠纷时,小红书介入判定商家应承担后续义务和责任,但商家拒绝承担的,每次扣25分;

  2、商家违反了小红书平台服务协议中关于消费者权益保障要求的,每次扣15分;

  3、承诺加入小红书营销活动的商家,未按照活动要求向消费者履行服务的,每次扣15分;

  4、商家就已付款订单或特殊情形下对应的商品或服务有未履行的其它承诺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扣25分,包括但不限于:

  1)因商家没有维护好系统或店铺账号,导致承诺未履行的;

  2)商家未依照订单信息或承诺方式提供购物凭证;

  3)若消费者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的订单商品明细存在少配件、少赠品、少商品等情形,后续商家将缺少的配件、赠品、商品等补发给消费者,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每一周统计一次漏发订单数,

  <10,ARK后台发出警告通知,不计入判罚;

  10-50,ARK后台发出警告通知,扣除违规积分10分;

  >50,ARK后台发出警告通知,扣除违规积分25分;

  4)消费者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的订单商品明细存在少配件、少赠品、少商品等情形,且商家未将缺少的配件、赠品、商品等补发给消费者的;

  5)交易订立过程中商家自行承诺承担发货或退换货的运费,但实际未履行的;或因质量问题退换货,商家拒绝承担运费的;

  6)由于商家原因标错商品属性、规格、价格等信息,导致未能履行承诺发货的;

  5、自消费者要求商家开具发票之日起30日(含)内,商家未开具发票的,每次扣25分;

  新入驻商家自正式运营之日起30日(含)内,首次出现标错类事件免于处理。已扣分的商家,仍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处理消费者投诉问题。此外,小红书有权关闭交易、对订单执行退款处理,并根据商家实际违规情况采取店铺/商品冻结、冻结货款,或关店、清退处理等措施。

  (六)描述不符:是指消费者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商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商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临期状况、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说明,妨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每次扣10分。

  (七)超期发货:指商家未在承诺给消费者的发货时效内发货,并未在平台内上传真实有效物流单号。详细处罚见《小红书商家发货管理规则》

  (八)虚假发货:指商家上传至后台的订单物流单号异常或对应的物流信息存在明显异常的情形,及商家未真实发货的其他情形,详细处罚见

  《小红书商家发货管理规则》

  (九)缺货:指商家缺货等情形,详细处罚见《小红书商家发货管理规则》

  (十)商家自主客服违规:是指已开通自主客服权限的商家,在自主客服服务过程中违反平台规则。详细处罚见《小红书商家自主客服服务管理规则》。若商家自主客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的,平台有权结合违规情节和平台规则等进行处罚;

  (十一)点评回复率:商家须及时妥善回复用户的负面点评,小红书平台将按照每两个自然周考核商家对负面点评的回复率,如一个审核周期(即两个自然周)内产生的负面点评的回复率低于80%,每次扣除一般违规积分2分。

  (十二)违反《小红书直播业务管理规则》:

  1、商家因违反《小红书直播业务管理规则》有关中规定的拿样审核批时效规定的,每一拿样个申请扣10分;

  2、商家违反《小红书直播业务管理规则》其他规定的,平台有权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违规扣分(根据实际情况扣5~100分)、将商品从推广中心中移除商品、禁止商品加入推广中心进行推广、终止推广计划、关停带货合作功能权限、限制店铺直播流量、关闭直播权限等措施。

  (十三)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商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发布的商品信息或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用户混淆或误认商标;

  2、不当使用他人著作权;

  3、不当使用他人专利权;

  4、发布的商品信息或使用的其他信息存在不正当竞争的情形;

  5、不当使用他人肖像权或侵犯他人其他合法权益的。

  商家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小红书有权对其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或信息进行冻结,自然年内首次不当使用他人权利不扣分,此后每次违规扣25分,情节严重的每次违规扣50分。

  第八条 违规处罚

  如何界定情节严重?

  1、存在手段恶劣、数量巨大、造成严重后果、屡教不改、被追究或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均属于情节严重。

  2、小红书要求取证调查时,商家不予配合的,属于情节严重。

  3、商家在同一个一般违规行为上多次违规(累犯),或单次违规就达到严重的程度,会被升级为严重违规行为。视情节判定对应的严重违规扣分值。

  (一)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两者分别累计、分别执行,但针对一事仅作一次处理,不涉及重复处理;

  (二)除售假清退商家外,本年度违规记录在次年的一月一日零时清零;

  (三)商家同时触犯多条违规,按情节最严重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四)小红书平台对商家的严重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1、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25分的,对商家做出限制店铺流量7日,向小红书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的处理。

  2、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50分的,对商家做出限制店铺流量14日,向小红书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的处理。

  3、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75分的,对商家做出冻结店铺21日,向小红书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5万元的处理。

  4、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100分的,对商家做出向小红书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并清退店铺的处理。如商家出售假冒商品,小红书有权额外扣除100万元人民币或按照所涉产品在平台历史销售额的10倍金额。(二者以高者为准)

  (五)小红书平台对商家的一般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商家一般违规行为,每扣25分即被给予限制店铺流量7日,向小红书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的处理。

  (六)小红书有权依照平台规则对商家进行违规处理,并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除采取上述规则对应的违规处理措施外,小红书可对商家小红书账号同步永久封禁或屏蔽商家店铺(屏蔽店铺即限制展示范围或禁止展示,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店铺及商品信息进行屏蔽,使店铺及商品等信息部分或全部不予展现)。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小红书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以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商家入驻小红书即表示接受小红书其后不时调整、颁布的管理规则。

  第十条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小红书有权酌情处理。但小红书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小红书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小红书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如有违约即视为对本规则的违反。

  第十一条 本规则中的“日”,均指自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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